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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amazon想要幹啥?是做傻事?還是做對事?

一間公司想要太多東西,可能對公司造成傷害。
從另一面看,放棄某些東西,可能對公司有益。

但是並沒有反對「企業成長」
如果企業為成長而成長-->危險
企業成長可以「多角化」和「延伸產品應用範圍」兩大類進行
「多角化」-->不是品牌延伸,也不是盲目併購
「延伸產品應用範圍」-->ok

Hsu Wisdom 好不容易亞馬遜贏得「線上書籍專賣」的殊榮
現在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卻要摧毀這殊榮了!!
要大家接受「線上無所不賣」了!!『認知』真的那麼容易改變嗎?!

大家覺得在將來容易會有這樣的對話嗎?
A:嘿!我想買雙鞋子ㄝ!線上要去哪裡買阿?
B:阿!我知道!亞馬遜有在賣!
A:你有沒有常識阿!大家都知道亞馬遜在賣書ㄝ!
但是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可不這樣想喔!

僅為了成長而成長可能會變成陷阱,
僅為了追上別人的腳步而一味演變,這可是大錯特錯。

經濟學家米爾頓•佛利曼(Milton Friedman)說:
「我們並沒有成長的迫切需求,只有成長的迫切慾望。」

Amazon其實可以賣那些非書籍有關的產品
不過Amazon的名字最好只專給與書籍相關應用的產品來用
因為Amazon=書籍的常識認知已經被建立
就像台積電=晶圓代工
兩家都是以專家身分起家並成功
這種已形成的常識認知,不容易被改變
換句話說
消費者不太可能經過「深思熟慮」後想起Amazon也有賣鞋子
就像我們想買綠茶解解渴
猛然一想浮出的名單是清心或五十嵐(專業茶飲)
應該不太會再「深思」想說,阿!我知道有一間漢堡店的綠茶超好喝ㄝ!

再例如,月世界的燒酒雞店也想跨產品類別賣漢堡一樣
會成功嗎?不太可能!

如果亞馬遜這招會成功
哪得假設其他專業網購商也是傻子或是專業網購商坐視不管這塊商機才會成立
在美國,不太可能!

為人作嫁的例子有個最好笑
愛之味純濃燕麥是台灣第一個燕麥飲品,確實,也蠻好喝的
不過,一開始桂格按兵不動,之後也推出「桂格燕麥飲品」
在祭出在人們心中早就有的常識認知-->「桂格是燕麥的專家」
再加上較低價,「領導品牌+低價」-->愛之味這個以品牌延伸的名字的燕麥產品緊張了!
猛請侯佩岑和北醫營養系謝教授打廣告。
這有用嗎?大概沒用了!
因為
「深植人心的領導品牌+低價」>「侯佩岑+北醫營養謝教授」
認知一被固定(被接受),要想移動分毫,難!
儘管愛之味是第一個推出此產品的
愛之味應該要用與愛之味無關的名字
愛之味聽起來就像是賣土豆麵筋
名字延伸過頭!並企圖要在已被混雜且多的資訊攪亂的消費者腦袋裡,放進「愛之味也有賣燕麥」

不過,桂格也開始亂來了!

那為何在台灣的大廠品牌延伸都還不錯
因為,大家都這樣做!
前幾年科技業的華碩、技嘉、微星(logo亂掛,整體毛利降低)
「稍早期」傳產食品業的統一、味全、義美

在2010 BEST GLOBAL BRANDS中
專業【(只做)(訴諸)】一種產品類別廠商比較多

改變認知,可口可樂和麥當勞這樣大的公司都辦不太到

可口可樂曾堆出新配方的可樂,並告訴大家這新的超好喝,下場是,恢復舊的,放棄新的。

麥當勞曾說服大家要可以在這裡享用墨西哥卷餅,下場?把卷餅從菜單踢掉,轉而投資真正有墨西哥卷餅認知的專業連鎖餐廳。
因為人們會想
麥當勞漢堡固然方便美味,但是我想去專賣卷餅的店買。

這兩家公司一來一往之間,數百億美金化為烏有。
百視達也是!很多很多

亞馬遜會不會成功或是另一個藍海,這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亞馬遜的錢應該沒有這兩間公司多!

如果觀察街道上的商店
專業訴求的店較易活下來(排除地點不佳)
也容易讓人「印象深刻」

米糕王-->顧名思義
阿財雞絲麵-->顧名思義
八方雲集-->鍋貼
三商巧福-->牛肉麵(現在開始賣早餐了)
乾式滷味-->阿囉哈(鹽埕區)
郭家肉粽-->肉粽(北斗街,近鹽埕分局)-->這個很妙,我從來沒吃過,且對吃肉粽的興趣還好,但是始終記得他!-->對老闆來說,被記得就是好事。
建國路橋旁的大腸香腸攤(近家樂福)-->這個也是,我從來沒吃過,且對吃大腸的興趣還好,但是始終記得他!

可以試著想想看
就會發現記在腦袋裡的
很多都是有專業或訴諸一種產品類別的店家
反而一些「小吃部」、「複合式」的店家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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