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廣告
廣告就是要想辦法幫廣告主賣出東西或是維護品牌精神
要不然幹嘛給他們錢呢?給心酸的嗎?廣告主自己當起慈善家?
現在的廣告大老們評斷廣告時,不是以是否能幫助廣告主「賺錢」
而是看看是否夠創意、夠驚悚、夠有趣、夠...,...可以夠了吧!
彷彿在廣告的世界裡只有廣告公司和評審委員
那「廣告主權益」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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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牲

品牌策略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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